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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二批 )

发表时间: 2024-07-16 01:24:56 作者:不锈钢电动旗杆

  制砖厂为永发水泥制品厂,位于东山坝镇大布村下永田组;生产的全部过程中水泥搅拌机、水泥涵管制作设备会产生一定的噪音,且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擅自占用东山坝镇大布村下永田组土地 (林地和其他草地)面积6.18亩,属非法占用土地行为。该信访问题属实。

  1、宁都县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4月20日下发《宁都县自然资源局责令停止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通知书》,责令自行拆除水泥制品厂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2、对李某德进行了相关法律的宣传教育。4月20日至21日,该水泥制品厂生产设施及用于制水泥砖和涵管相关的建筑物已被拆除,停供生产用电。该水泥制品厂已不再具备生产条件,杜绝了生产时产生噪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蚕生山的一家大型养猪场,排污至农田及小溪内,污染水源,并且占用山林及村内山泉水。

  1、该件反映的大型养猪场实为赣县区牧珑养殖场,位于吉埠镇瑶村村龙下组蚕松窝,属于可养区。该养殖场内建设了相关环保设施,现场未发现污水外排。据调查,该养殖场由于异位发酵床管理不善造成死床,曾出现污水外排现象。

  2、该村组村民饮用水绝大多数使用是农村自来水集中供水。该养殖场位置不在该村组饮用水水源地。现场未发现水源被污染现象。

  3、该养殖场用地主要是山脚的荒土及周边部分林地,原为瑶村村龙下组集体以及部分农户所有。刘某红与瑶村村龙下组及相关农户签订了流转合同,流转期限30年,2048年3月到期。该养殖场所占山林已租用,并已按规定办理相关林地审批、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等手续。

  1.责令其加强治污设施管理,完善异位发酵床的管理,对氧化塘等治污设施进行整改,对现有污水及时清运处理到位。

  该件反映养猪场为瑞金市雨泰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位于瑞金市叶坪镇黄沙村石下垅小组319国道南边200米处。养鸡场为瑞金市东升蛋鸡养殖专业合作社,位于瑞金市叶坪镇黄沙村石下垅小组319国道北边50米处。

  瑞金市雨泰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区门口有轻微臭味随风飘出,在国道上可偶然闻到。瑞金市东升蛋鸡养殖专业合作社,蛋鸡场门口有消毒药水气味,在养殖场内发现有打包好的鸡粪放在鸡舍之间的空坪上,散发臭气,场区道路上发现鸡粪运往有机肥厂堆沤发酵场的运输车有溢出鸡粪现象,鸡粪堆沤发酵棚无围挡未密封,可闻到臭味,有机肥车间围挡还存在空隙。

  1.督促瑞金市雨泰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对散发臭味的猪舍进行密封改造,猪舍湿帘与风机位置对调,防止气味飘出场外。

  2.督促瑞金市东升蛋鸡养殖专业合作社立即清除蛋鸡场空坪内打包鸡粪、禁止鸡粪放在空坪上,并形成长效机制;清理溢出路面上的鸡粪,改进运粪车辆,防止外溢漏到场区道路;对鸡粪堆沤发酵棚进行密封改造;对有机肥车间围挡空隙进行密封。

  1、金凤梅园附近的宝宝仔饲料厂每天不定时排放刺激性味(饲料发酵味)的气体,影响周边小区大量的居民。举报人称原来该地为工业园区域,随着城市发展,建了大量新楼盘,迁入大量居民,认为该地已经不适宜建工厂,希望尽快搬迁。2、万丰食品厂屠宰生猪下脚料随意堆放、不及时清理,产生异味。

  3、金凤梅园里面的人工湖以及唯一的一条溪流被上游企业严重污染,颜色发黑,经太阳暴晒后会产生黑色泡沫状的悬浮物,同时散发恶臭味。(该人工湖在金凤梅园建成前就已经是被原香港工业园污染的水体,一直得不到治理)

  1、江西宝宝仔饲料有限公司位于赣州经开区工业园金潭大道35号。经查该公司并未生产,但车间及厂区周边存在饲料异味。

  2、赣州市万丰食品有限公司位于赣州经开区螺田路16号。现场检查发现固废暂存间有堆放废弃物的痕迹,该处臭味明显。

  3、金凤梅园人工湖及溪流水体颜色未见发黑情况,未闻到恶臭味,但有两处雨水排口存在雨污混流情况,经开区管委会已先后开展了汇水范围管网排查、排口截污、水体治理等工作,水质已得到明显改善。

  1、要求企业对生产中产生的屠宰废弃物严格按《生猪屠宰条例》进行集中收集、集中无害化处理,并做好相关台帐记录;

  4、要求企业配置厂区可移动空气净化水喷淋设备,及时对整个厂区进行空气净化作业。

  2、对金凤梅园汇水范围内污水错接入雨水管道的居住小区、工业公司、商铺按照雨污分流要求进行整改。

  泽覃乡希平村枫树嘴小组有两家养猪场,其中一家养殖尾水直排村里的鱼塘,导致鱼塘水很臭、鱼全部死掉。下雨时鱼塘污水溢出,散发大量异味;另外一家养殖尾水直排入村里的小河,污染村民饮用水源。

  1、经查,被举报的两家养猪场位于泽覃乡希平村枫树嘴小组石角塘。一家养殖场户主朱某,另一家养殖场户主朱某龙。

  2、养殖户朱某的养殖场不符合选址要求,未建设沼气池、沉淀池等“三废”处理设施,存在养殖尾水直排鱼塘的现象。

  3、养殖户朱某龙的养殖场不符合选址要求,只建有化粪池,未建设沼气池、沉淀池等“三废”处理设施,存在养殖猪粪通过化粪池后,溢出废水直排鱼塘的现象。

  下达《小、散、乱、污企业限期整改、关停、取缔通知书》,责令两家养猪场在2021年5月10日前关停。

  枫边乡枫边村外段小组有家由老房子扩建改造的无证养猪场(位置在外段小组长家)散发臭味,连续五六年存在这样的一个问题,曾经整改时多次要求搬迁,但最后不了了之。举报人希望该养猪场尽快搬迁。

  1.关于“信访人反映的由老房子扩建改造的无证养猪场”的问题。一是阙某昌对猪舍并未进行扩建,仅是进行了改造;二是该生猪养殖户属未达到规模养殖场,属农村居民分散养殖户。

  2、加强栏舍清扫频次,搞好栏舍及周边环境卫生,加强疫病防控工作,将臭气降至最小。

  3、将处理后的肥水全部用于蔬菜、果树、油茶和水稻等农作物的灌溉及肥料使用,确保粪污不外排外泄,切实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

  赣县区沙地镇宝萍酒店对面有一家碾米小作坊,店名为大米批发零售。2020年省督察期间信访人就碾米机噪音问题进行了举报,当地进行了处理,也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信访人再次来信反映碾米作坊粉尘影响窗户、外墙、灶台问题。

  1、 在2020年省环保督察期间,信访人就碾米机噪音问题进行过举报,有关部门进行了处理,也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

  2、相关部门经过多方面做衷某某工作,衷某某同意并在4月15日已完成了碾米机拆除、搬离。

  3、4月19日,现场调查该碾米机已拆除到位,店面也已出租,碾米机已经搬入其地下室仓库,未再安装和生产经营,不存在粉尘影响其他人窗户、外墙、灶台问题。

  湖桥村村民,清水村村民私自占用湖桥村退耕还林的林地,砍伐林木后新建房屋。

  一是关于信访人反映的占用退耕还林地问题。经查,信访人反映占用退耕还林地建房区域位于清水村胡桥坑小组上山工垇,该区域不属于林地区划和退耕还林范围内,属非林地范围。

  三是关于信访人反映新建房屋问题。经查,该房屋于1994年建设,目的是用于养殖生猪,目前用于云峰家庭农场简易工具房和工人宿舍。

  樟斗镇下横村附近的跃进水库上游朱某亮养猪场,散发浓重臭味;养殖废水排入养殖场山塘,后流入跃进水库,污染水库水质。

  4月19日和20日,大余县政府有关部门派员到现场调查核实。详细情况如下:

  1、该件反映的“朱某亮养猪场”实际为大余旺得福养殖场,位于大余县樟斗镇樟斗村天龙庵。该养殖场环保审批手续齐全,相关环保设施较完备,但其中粪便收集池、沼液收集池、粪便发酵床未密闭,导致气味散发。沼液池接出两根白色塑料管,一根用于将沼液抽到养殖场左侧山上灌溉山林,一根接到养殖场下方的三口鱼塘。

  2、接往鱼塘的管子近期无使用迹象,管子接到第三口鱼塘为止,且该塘岸边断裂的管子(2020年底清理鱼塘时挖断)无液体渗漏;第三口鱼塘塘坝至下游跃进水库边界,为一条长约300米的河道(沟),河中的水、淤泥无异常颜色及气味,不存在将养殖废水排入跃进水库。

  潭坑口采石场,生产的全部过程中噪音很大,粉尘很大。下雨天,采石场的雨水流入周边农田及河沟,污染农田及地表水。

  1、该件反映潭坑口采石场实为塘坑口采石场,位于南康区麻双乡坝孜村小坑组。

  2、经查,该采石场地处山区,四周均是山体,噪音屏蔽效果明显;该采石场喷淋降尘设施部分喷口堵塞,喷口位置设置不合理,物料露天堆放,厂区内部分道路未硬化,洒水车作业频次不足,降尘措施不完备;该采石场厂区内建有沉淀池,未发现有污染农田及地表水的情况。

  已责令该采石场增设降尘设施,提高降尘效果,确保对旁边的环境不造成影响。目前该采石场正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同时对现有污染防治设施来维护、升级。

  1、投诉人认为江西瑞金万年青水泥责任有限公司2017年11月总环监字(2007)年第232号的文件,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造假。

  2、瑞金市万年青水泥厂环保整治整改,以污染源为中心,600米为半径卫生防护区内居民搬迁纠纷问题。

  (一)关于举报江西瑞金万年青水泥责任有限公司2017年11月环总监字〔2007〕第232号的文件,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造假问题。经调查,江西瑞金万年青水泥厂责任有限公司瑞金水泥厂4000t/d熟料工程建设项目系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现国家生态环境部)审批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现已废止。)、《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环发[2000]38号,现已废止。)等相关文件,2007年8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承担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任务并委托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协助完成部分工作任务。2007年9月13日至19日,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对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瑞金水泥厂4000t/d熟料工程建设项目生产线进行现场监测、环境管理检查和公众意见调查。2007年11月,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向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提交了《江西瑞金万年青水泥厂责任有限公司瑞金水泥厂4000t/d熟料工程完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赣环监字〔2007〕第S086号)数据报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根据该报告编撰了《江西瑞金万年青水泥厂责任有限公司瑞金水泥厂4000t/d熟料工程完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环总监字〔2007〕年第232号)。2008年3月17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现国家生态环境部)通过审核和专家评审,认为:“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瑞金水泥厂4000吨熟料工程环境保护手续齐全,主要污染物的排放达标,工程完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准予投入正式运行”(摘抄“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任部门意见”,环验〔2008〕060号)。举报不属实。

  (二)关于瑞金万年青水泥厂环保整治整改,以污染源为中心,600米为半径卫生防护区内居民搬迁纠纷问题。经调查,瑞金市万年青水泥责任有限公司600米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住户需全部搬迁。其中,涉及瑞金辖区需搬迁的住户293户。搬迁工作得到了大部分住户的支持与理解,2019年12月,搬迁协议签订进度达到90%,2020年12月30日,293户征迁户全部完成搬离,征迁建筑物全部完成拆除。但在征迁过程中,有4户征迁户对征迁补偿标准一直有意见,并于2020年12月向瑞金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在2021年3月向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行政诉讼。举报属实。

  后续瑞金市将加强与此4户征迁户的沟通联系,积极引导其通过合法渠道解决有关诉求。

  赣州市信丰县工业园区绿源大道东原富运彩印厂内有1家黑化工厂,其无有关部门手续及环保设施,在生产时有时排放恶臭气体,严重影响周边厂内员工生活。

  1、该件反映的富运彩印厂全名为信丰富运印刷制品有限公司,位于信丰县高新区水东大道与绿源大道西南角。目前,信丰富运印刷制品有限公司已停产,并将厂房转租给赣州市瑞广建材有限公司和信丰县良鑫涂料厂,均属于化工类工厂。

  2、赣州市瑞广建材有限公司未办理环评手续,未建设雨污分流设施和废气处理设施,车间内能闻到刺鼻异味。

  3、信丰县良鑫涂料厂存在腻子粉生产项目和108胶水生产项目,腻子粉生产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108胶水生产项目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2、信丰县良鑫涂料厂已自行将108胶水生产项目生产设备拆除;对粉尘收集设施不完善问题已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要求其限期整改到位。

  赣州市定南县岿美山镇三亨村岿美山坞矿开采钨砂导致下輋20余亩农田土地被毁,无法耕作。

  1、信访人反映的下輋20余亩农田土地位于江西岿美山钨业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核定的矿区范围外,属于钨矿尾矿库上游废石、废砂排放区,现已搭建厂房,废砂堆积量较大。经查询土地利用调查数据及土地承包地块信息,该区域为采矿用地,不属于基本农田。

  2、信访人反映的农田土地被毁事件发生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因洪水和矿山泥沙等影响,导致当时损毁土地约13亩。为解决损毁土地补偿问题,1987年5月21日,定南县政府办、三亨乡人民政府、三亨村村民委员会、岿美山钨矿办公室,石灰格村民代表(黄某波,时任三亨村副村长,村民小组长;黄某华、黄某波)对下斜片土地受损问题进行了协商,形成“从1987年开始,下斜的13亩耕地,由岿美山钨矿每年每亩补偿稻谷300市斤,共计3900市斤。每百市斤的价格按当年八月份定南县城的稻谷市价为标准付款,补偿时限至岿美山钨矿主平窿以上停止生产为止。”等意见。该问题基本属实。

  铁龙桥种养合作社在东山村集体的林场以种植药材为名改变土地性质,建设规模是出栏5000头的大型养猪场(目前散养50头猪),毁坏基本农田及油茶山,导致黄土,造成水土流失,散养猪的山上有饮用水源地,导致现在村民饮水成难题。

  1、关于“改变土地性质”的问题。据现场调查核实,铁龙桥合作社用地主要是东山村集体林场和部分耕地,承包后部分用于发展生猪养殖的农用设施地,租赁用地仅是改变了用途,没改变土地性质,故信访人反映情况不属实。

  2、关于“信访人反映建设规模是出栏量5000头的大型养猪场(目前散养50头)”的问题。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该养殖区域属适宜养殖区。经调查,该合作社未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中申报事项建设相关的消毒池、沼气池、化粪池等治污设施。目前存栏土香猪约300头,因与当地群众矛盾纠纷,部分设施停建。从养殖区域范围和目前建成的栏舍承载量远远达不到出栏量5000头的生猪条件。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3、关于“信访人反映毁坏基本农田及油茶山,导致黄土、造成水土流失”的问题。①关于“毁坏基本农田”的问题。经核实,该合作社所建的一栋栏舍,确实占用基本农田,该违反法律建筑于2021年2月26日已拆除到位。②关于“毁坏油茶山”的问题。经核实,铁龙桥种养合作社在东山村集体林场的养猪场,在没有办理使用林地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开挖林地,搭建栏舍情况属实。③关于“导致黄土、造成水土流失”的问题。经核实,周边无显著的水土流失,但道路边坡有约30平方米的。

  4、关于“信访人反映散养猪的山上有饮用水源地,导致现在村民饮用水成困难”的问题。经现场调查,均材乡东山村已经建成集中供水项目,该养猪场位置不属于东山村集中供水项目饮用水源保护地范围,但因该养殖场饲养香猪实行放养,无法收集粪便,造成地表水受一定的影响,影响下游10户(其中常住户2户,其余8户居民均已移居)分散居民生活用水。目前,该养殖场已为常住户居民解决了生活用水。

  3、道路边坡,没有复绿。已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对约30㎡的道路边坡限期在2021年5月20日前复绿到位。

  4、 鉴于养殖场整改难度大,投入资金多,业主承诺在2021年7月30日前将现有生猪全部处理完后,不在此场地饲养生猪,在未搬迁之前搞好养殖场的环境卫生,确保粪污不外排,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

  反映赣州市自然资源局相关领导无视法律,罔顾民意,强行决定在“江西赣州章江国家湿地公园—建春湿地公园”、临近融耀·江滨御景小区(地下设施仅几十米、地上设施约百米处)建设一座“总投资5647.24万元,用地面积2886㎡,地上建筑面积627.5㎡,1万m³/日地埋式再生水处理站”,强烈要求上级领导以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的名义终止他们的违法行为。

  1.关于投诉人认为赣州市自然资源局相关领导无视法律,罔顾民意,强行决定在江西赣州章江国家湿地公园—建春湿地公园、临近融耀·江滨御景小区建设一座地埋式再生水处理站的问题,经调查核实,该举报不属实。

  由于章江新区雨污管道复杂,改造难度较大,各小区内也存在雨污混接现象,实施雨污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后,雨水排放口在旱季仍有可能排放一定量的污水。为此,决定在建春湿地公园新建地埋式再生水处理站,出水达到回用水标准,解决污水排放和污水长距离输送过程中溢流问题。项目具体建设程序如下:

  建春湿地公园地埋式再生水处理站工程于2019年12月12日完成立项,并取得赣州市章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的备案通知书。2020年5月9日以及5月28日召开了两次项目方案专家评审会,专家复审通过。2020年10月10日,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完成,2020年10月27日进行项目环评公示。2020年12月6日至9日,组织项目选址周边居民代表、市城管局、市司法局、水南镇政府、登峰大道社区小区业主委员会、登峰大道社区人员代表共10人前往厦门进行考察,选取了与建春湿地公园地埋式再生水处理站建设背景相似、规模类似、工艺相近、选址位于城市较中心的项目进行考察。2020年12月25日组织周边小区业主召开环评听证会。2021年1月8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了环评专家评审会。2021年1月26日取得环评批复。该项目与居民住宅区的卫生防护距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2021年1月28日进行规划批前公示。2021年2月25日取得工程规划设计的具体方案的批复。2021年3月8号完成项目EPC招标,3月18日完成监理招标。项目的立项、选址、规划等均依照国家规定的建设流程进行。没有无视法律、罔顾民意、强行决定建设地点的问题。

  2.关于投诉“该项目距离融耀·江滨御景小区地下设施仅几十米、地上设施约百米处不合理”的问题,经调查核实,该举报不属实。

  根据国家住建部2017年1月21日发布的《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4.4.4 污水处理厂(指敞开式的污水厂)应设置卫生防护用地,新建污水处理厂卫生防护距离,在不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前,根据污水处理厂的规模,可按表4.4.4控制(五万吨以下的处理规模卫生防护距离150米)”。

  但本项目为地埋式污水处理站,按照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2019年12月19日发布的《地下式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技术指南》:“6.1.3地面层排气筒高度及防护距离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意见确定”,依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第“4.2.1.3”条:新建(包括改、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周围应建设绿化带,并设有一定的防护距离,防护距离的大小由环境影响评价确定等规范标准。本项目环评文件严格按照《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 3840-91)计算公式及方法,确定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具体为:项目主要污染源(格栅间、污泥脱水机房)与周边最近的居民住宅区为福祥小区,距其围墙最近距离为101m;距中梁江督府围墙最近距离为102m;距融耀·江滨御景围墙最近距离为105m,以上防护距离均满足项目卫生防护距离100m的设置要求。2021年1月8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了环评专家评审会,2021年1月26日,项目取得赣州市章贡生态环境局的环评批复,批复该项目与居民住宅区的卫生防护距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1.组织督促建筑设计企业和实施工程单位严格遵守文明施工规定,不允许发生项目夜间施工扰民问题。

  2.组织市信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章贡区政府、市政公用集团等部门,积极做好信访解释和维稳工作。

  矿山下游的选矿企业(主要是铅锌、萤石行业选矿厂)存在以下环境问题:1、大多数选矿厂未入驻工业园区,多数建立在城镇周边;2、生产废水直接排入周边河道;3、工业固废随意填埋,在表面利用绿植进行掩盖。

  4月22日,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组成调查组,采取随机抽查、查阅资料、走访有关人员的方式,抽查了江西润鹏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铅锌)、江西省瑞金市汇峰矿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瑞金市冠华矿业有限公司、瑞金市峰源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瑞金市泽瑞矿业有限公司(奥利丰)等5个选矿厂,详细情况如下:

  (一)赣州市铅锌、萤石选矿厂24家,其中:建在矿区范围及周边的19家、城镇周边4家、工业园区1家。

  (二)被抽查的5家选矿厂,位于矿区范围及周边的4家、城镇周边1家,未发现直排行为。

  (三)被抽查的5家选矿厂,未发现工业固废随意填埋问题,除江西润鹏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尾砂排尾矿库、废石用于充填采空和民用建筑外,其它4家选矿的工业固废均用于民用建筑;但存在:①污水处理池总排口建设不规范;②一般固态废料部分露天堆放,未建设规范的固态废料堆场;③厂区内道路未定期清扫和洒水,道路粉尘、泥浆明显等问题。该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选矿厂未入驻工业园区,建在城镇周边的问题。从现行法规的角度,没有强制性要求选矿厂入驻工业园区的规定。

  2、本次抽查发现问题的处理整改意见。(1)责成瑞金生态环境局依法对上述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做处理处罚,对现场脏、乱、差,存在一定环境安全风险隐患的瑞金市峰源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实施停产整治。(2)要求瑞金市政府牵头,由瑞金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工信局组成的联合执法工作组,对上述4家问题企业的整改落实情况做督促指导,确保企业切实整改落实到位。(3)对全市铅锌、萤石矿选矿厂开展大排查,加强日常监管和废水监测频次,确保辖区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固态废料采取无害化、综合利用处置,同时要求各选矿企业加大环境整改治理力度,及时对周边已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治理。

  1、该件反映的青塘镇煤矿,实为青塘镇南堡村油麻坑废弃矿山土壤及区域次生污染防治工程和宁都县青塘窑下砖瓦用(炭质)页岩矿。

  3、宁都县青塘窑下砖瓦用(炭质)页岩矿正在开展矿山恢复治理,进行种树植草,在矿山山脚下建有3个沉淀池,山上污水流入沉淀池净化后,不存在污水外排情况。

  1.针对项目场地内的局部边坡坍塌问题,采用柔性保护措施进行边坡稳定整治。目前正在整改中。

  2.针对项目场地内截排水措施不完善问题,由于排水量较大、水蚀力较强,正对此区域的排水沟设置混凝土抹沟,目前已完成基础沟渠建设。

  3.针对生态植被退化问题,拟采用“原位土壤改良+直接植被”技术,对治理区坡面地质结构较为稳定的区域,经场地整理和土壤原位改良后,直接栽种植被进行生态恢复,现正加紧施工。

  全南县政府有关部门派员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龙下乡圩镇农饮水工程取水点位于龙下乡虎条村垇上组同背坑和下栋背。该取水点于2019年11月建成并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设置了水源保护警示牌和围栏,取水口上游集雨面积内无村庄、工矿企业及畜禽养殖点,地类为林地。龙下乡人民政府每年至少开展2次水质检测,经全南县疾控中心2020年度2次检测,均符合饮用水标准,该水源地于2020年11月3日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复(赣府字[2020]80号文件)划定为龙下乡圩镇农饮工程水源保护区。经现场检查,龙下乡圩镇农饮工程水源地不存在养殖家禽现象,环境脏乱差现象。

  举报人是赣州市于都县贡江镇河坑村的居民,反映位于河坑村通达沥青搅拌站院内的盛景预制公司生产时存在噪音和粉尘的问题,租客都饱受困扰,窗户都不能开,全是水泥灰尘。

  4月20日于都县政府有关部门派员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信访件反映的盛景预制公司实位于梓山镇河坑村杉树组通达沥青搅拌站院内。经现场监测,公司生产时厂界噪音未超过国家噪声4A类标准,但企业存在相关手续不齐全,无安全生产和污染防治设施,在生产的全部过程时存在粉尘污染的问题,该问题部分属实。

  2、对该公司下达《责令停止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通知书》,要求该公司限期办理有关部门手续、完善安全生产和污染防治措施。

  该村内有个大山坳,属于安远县国营葛坳采育林场峡水口工区猪牯坑林区,其内开设了一家弃废轮胎炼油厂,该厂的设备、设施简陋,无任何环保设施,无完备的证照,该厂的油污在雨季时排至周边村民的农田里,去年安远县环保等部门通知其停产,但目前又开始偷偷复产。

  1、该件反映的弃废轮胎炼油厂实为安远宏顺再生资源利用加工厂,位于安远县车头镇官溪村猪古英山与版石镇红光村交界处,成立于2015年3月3日。

  2、安远宏顺再生资源加工厂办理了环保手续齐全,但未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要求建设相关环保设施。

  4、2020年4月,安远生态环境局已责令企业停产整改;2021年3月底该厂以生产设备调试为借口,在未报备的情况下,偷偷生产。

  责令安远宏顺再生资源加工厂停止生产,并通知县供电公司对安远宏顺再生资源加工厂采取断电措施;聘请第三方检验测试公司对厂区周围污水及大气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进一步作出调查处理。

  红都国际城旁边零距离健身中心无隔音设施,音乐声很大(晚上六点半到八点半),喇叭正对小区,非常扰民。

  4月21日瑞金市政府有关部门派员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件反映零距离健身中心所实为瑞金市亚旭健身管理有限公司,位于瑞金市红都国际城B5栋,该健身中心动感自行车区域在运动时段会播放高音音乐,小区能听到明显噪音。

  1.对该中心法定代表人进行批评教育、予以警告,并责令其立即改正:(1)禁止运动时播放高音音乐;(2)缩短健身时间,由每天下午18:20—19:20改为18:00—18:50;(3)改造隔音设备,对运动区的玻璃窗户安装隔音设施;(4)加强业务管理,教育引导参加健身人员不得大声喧哗和大音量播放音乐,开展文明健身活动。 2.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确保该健身中心不再产生噪音扰民。